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二五”时期,是建设现代化新南通的战略机遇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我市将进入全面跨越发展的新阶段,交通条件日益改善,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城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水平将全面提升,经济总量、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将大幅提高。这些都将为“十二五”卫生发展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
  “十二五”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随着近期五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医改工作逐步进入“深水区”,开始触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医改工作推向纵深,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大力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新经验,着力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城乡卫生人才结构,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矛盾。
  “十二五”时期,还将面临各种健康危害因素的重大考验。工业化、城镇化、全球化、人口老龄化及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给卫生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人群疾病谱已发生改变,传染病危害依然严重,一些新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尚未得到根本控制;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逐年上升,并已成为居民的主要致死因素;职业危害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应对。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提高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与公平性,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政府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履行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享有。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促进有序竞争,提高服务效率,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不断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加强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建设,加快建设重点学科和临床专科,推动城乡卫生基本现代化进程,使之与城市功能和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提升卫生工作在全省的位次和影响。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坚持以法治为原则指导卫生改革与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整体推进卫生规划的实施。强化对医疗市场和公共卫生的监管职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方和需方利益,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注重医药卫生改革的整体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注重解决医药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分步骤、有重点并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矛盾得到缓解,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在全省江北率先实现卫生基本现代化,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省内领先。具体目标为:
  --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6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5/10万以内;法定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60/10万以内,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和乙肝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一类疫苗全面实行免费接种,“五苗”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乙肝疫苗补种等重大项目完成率达100%;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80%以上,其中60岁以上人群建档率达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5%以上,孕产妇管理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达9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低于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100%,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均通过二级甲等医院复核评估,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并全部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率100%。每千名农业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1.8张、卫技人员2.0名。以街道为单位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在社区就诊比例达50%以上。
  --保持高水平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所、全国示范三级甲等中医院1所;市肿瘤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进入高水平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行列;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并分别完成市儿童医院、市脑科医院筹建工作;新增三级乙等综合医院3~4所,在东城区、市开发区、苏通产业园区新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各1所。全市每千人拥有床位4.1张、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15人。
  --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门诊病历合格率≥90%,住院病历甲级率≥90%,无丙级病历。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8%。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基础护理合格率≥90%。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按规定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受益人口覆盖率100%,补助资金到位率100%,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实现全品种电子监管,健全安全预警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