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机构
市国资委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资委副主任胡宏伟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直属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综合协调处处长周予鼎担任,日常工作由综合协调处负责。
各所属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台防汛工作,汛情紧急时具体组织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五、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防汛指挥部指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防台防汛应急工作;
2、加强与市、区防汛办有关防台防汛应急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3、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对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防台防汛有关决定及应急工作部署和措施贯彻落实的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4、及时反馈防台防汛重要动态,汇报、通报监管职责范围内防台防汛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六、工作措施
1、落实防台防汛责任制
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台防汛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防台防汛指挥和工作机构,配强、配齐防台防汛工作人员和防台防汛抢险队伍。
2、开展防台防汛安全检查
进入汛期前,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防台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切实做到检查要登记备案、留有痕迹,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不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
检查重点为:
海塘、江堤、防汛墙、水闸泵站。重点检查日常巡查制度、险工险段预案落实情况,检查墙体、设施设备养护运行情况,确保堤防不决口;
排水设施。重点检查排水泵站、排水管网运转、疏通和养护情况,确保排水通畅;
地下空间及高空构筑物等设施。重点检查各类地下空间、隧道防雨水、潮水倒灌及排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高空构筑物、广告牌、塔吊、脚手架和玻璃幕墙等方面的防风加固情况,防止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