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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二、设在机构
  (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重要决策、决定和重大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反馈工作;负责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和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内设值班室、协调处置科和应急管理科。
  1.值班室。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确保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接收并办理通过值班室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以及区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转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协助办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协调处置科。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应急队伍、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宣传培训等工作;督办、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承办相关文电和会议;负责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搜集、汇总、整理工作,提出处置工作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组织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全市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办理市应急管理调研、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综合会议等方面的工作和文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并参与起草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组织市级各职能部门和中、区直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并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市级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授权,受理行政审批的相关投诉;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考评和奖惩;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政务管理科、政务协调科和政务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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