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五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市政府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政府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旅游、食品药品监管、外事侨务、宗教、工会、妇女儿童、共青团、文联、台办、红十字会等方面的文电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市政府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政府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科技(知识产权)、商务、投资促进、供销、物资、科协、工商联、残疾人、盐业、烟草等方面的文电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监察、教育培训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会务及记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信息科。
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并向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和指导;办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方面的文电及其督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文电科。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办公室保密、文印、公文规范审核、机要通信、文件交换等工作;负责市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建设规划、软件开发、设备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行政后勤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综合性会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会务和办公室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预算和各项资产、财产管理;负责办公室机关车辆管理和公务用车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各类邮件的收发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发送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后勤服务工作(包括水、电、卫生、安全保障等);负责办公室内部行政事务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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