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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3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政办发〔2011〕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并明确工作职责,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印发你们,请按现机构设置联系工作,凡报送市政府及办公室的各类文电统一归口先报送文电科登记,由文电科分办。
  一、内设机构联系电话
  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2305808、2308830
  综合科:2308801、2308901
  第一秘书科:2308902、2307928
  第二秘书科:2308903
  第三秘书科:2308904
  第四秘书科:2308905
  第五秘书科:2308906
  第六秘书科:2307092
  人事科:2308907
  信息科:2307801
  文电科:2308910、2308289
  行政后勤科:2308076
  二、设在机构联系电话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2307911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308771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305663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政办发〔2011〕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3个设在机构。
  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
  负责市政府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有关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市长的讲话、调研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市政府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督查室和各有关科室确保市政府市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办理国防动员、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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