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查处残疾人驾乘未经批准、非准驾车型上路行为;
6.严格查处非金城江城区籍残疾人在城区驾乘三轮车(残疾车)上路行驶的行为。
(三)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力争达到“三大目标”:一是无牌无证三轮机动车(残疾车)受到取缔,在城区道路行驶明显减少;二是无牌无证三轮机动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规载客得到控制,在城区道路非法营运明显减少;三是长效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城区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克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罗生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黄正恒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翟红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覃 赫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肖禧硕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运管处主任
农文广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覃孟春 市残联理事长
吴荣全 市工商局局长
廖建秋 市质监局局长
李云飞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主任由罗生华副秘书长兼任,黄建彪(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容毓伦(市运管处副主任)、滕少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黄彩英(市残联纪检组长)、韩志平(市工商局副局长)、韦国流(市质监局副局长)、黄景峰(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5日)
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牵头,市残联、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配合。抽调人员由牵头单位确定。主要任务是:采取进社区摸底与上道路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城区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残疾车)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车辆及车主的基本情况,排查内容主要包括车主户口所在地、所属社区、身份证明、身体情况、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类型、购车日期、就业情况、家庭情况等。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一人一车,为整治工作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规范用车标准按照河政办发〔2009〕1号文件规定的如下五种残疾人专用车车型:一是江苏三鑫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鑫牌”SX50QZC;二是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宗申牌”ZS50QZC;三是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生产的“嘉陵牌”JL50QZC-2A;四是江苏雄风机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雄风牌”XF50QZC;五是江苏弘州金福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福莱特牌”FLT50Q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