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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创新农村金融保险制度。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发展县(市)、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到2012年基本实现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全市五县(市)、四区的“三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信用社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增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农服务功能,扩大涉农信贷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以下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实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单独奖励,确保涉农贷款特别是农业贷款增长不低于其他贷款增长水平,确保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担保公司和涉农担保业务。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质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民林地、水面承包经营权、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方式;积极推行农户联保、农户互保、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在乡镇新设具有信贷功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对新增加“三农”贷款,财政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服务业务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给予适当的奖励。在巩固水稻等主要农作物保险基础上,积极推进高效特色农业保险试点。
  三、创新农村经营制度。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农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不断提高覆盖率和带动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生产经营机制创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认真落实龙头企业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双赢”利益联结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发展实力和服务带动农户的能力。认真落实合作经济组织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投放,并实行优惠利率。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从事涉农经营活动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优惠。积极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主体,理顺分配关系,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权益。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投资、劳务、技术、消费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因地制宜发展劳务合作、资金互助合作等其他多种形式的新型合作组织。
  四、创新“三农”投入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实现财政支农“三个高于”的要求,即确保每一年的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确保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更多地投向新农村建设,加快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的稳定增长机制。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组集体等自主兴办农民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补助力度。加强对各级财政支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完善奖惩制度。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调整优化使用结构和投放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三农”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民自主增加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完善补贴办法,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积极性。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化肥等农资生产优惠政策,加强产销调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五、创新扶贫开发机制。贫困农户增收,是农民增收的难点;经济薄弱村发展,是农村发展的难题。围绕促进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和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扶贫的力度,进一步抓好整村推进项目扶贫、产业化带动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创新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攻坚开发目标任务。要在完善“五方挂钩”帮扶上求突破,坚持以项目为载体、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资源、产业、劳务、技术的协作与交流,逐步把挂钩帮扶提升为多形式、全方位的互利合作。重点要加快“四个方面机制”的创新突破:一是在完善“五个一”到村机制上求突破。着力建立健全村企挂钩、富村结对、科技扶贫等新的帮扶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帮扶工作领域。二是在构建贫困农户脱贫长效机制上求突破。转变单一扶贫的思维方式,开拓思路,通过加强培训促进增收、落实项目实现增收、能人大户带动增收、转移就业稳定增收、合作组织联手增收。三是在建立经济薄弱村内生发展机制上求突破。把加强“双强”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增强经济薄弱村干部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通过盘活资产、开发资源、投入资金、引进项目,千方百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四是在科学使用扶贫资金机制上求突破。按照“一次投入、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保值增值”的思路,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可持续发挥效益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更多资源投入扶贫。同时,进一步完善小额扶贫贷款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

第三节 加强农村经济发展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职责,推进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和职能设置,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城市工作与农村工作的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市、县(市)区明确相应机构,负责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调整充实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科学的发展评价和干部考核体系,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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