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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全饮水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二次改水,全面解决沿海苦咸水、沿江污染水、地下水超采区等引水水源和不安全饮水问题。“十二五”期间,实现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全覆盖。
  (三)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水平。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落实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河面保洁、农路养护和绿化管理“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村庄建设:坚持尊重农民愿意,积极推进规划保留村的旧村改造,着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整治村庄环境。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和调控作用,引导农民新建房、易地迁建房到规划的集中居住区。选择城郊结合部、工业园区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等类区域率先进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以良好的生活环境、便利的生活条件吸引农民逐步向集居区集中。到2015年,30%的农户进入集中居住区。
  农村绿化:加快沿海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全面推进道路、河堤绿化,加快村庄绿化步伐。到201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1%。
  生态创建:按照全面创建生态县(市)、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要求,以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82个,80%的村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低碳农业,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实现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化肥利用率较“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构建起覆盖全市耕地的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耕地质量特别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动态、长效、有效监管。到2015年,省级、市级、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达到300个。水产养殖技术、畜禽粪便无公害处理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有重大突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分别达到420万亩、50万亩和2万亩以上。80%以上大中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实现综合处理利用,达到健康养殖标准。各类规模养殖场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率达90%。
  (四)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机制,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建立农村各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努力缩小农保和城保的差距,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标准、保障制度的统一和接轨。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参保农民长期缴费、高标准缴费,逐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到2015年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7%。
  农村医疗保险: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定参合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建立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群众合理负担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逐步缩小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的差距。坚持大病统筹、以住院补偿为主、适当兼顾门诊报销的原则,完善补偿方案,扩大受益面。到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6%,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上年人均收入的3%,财政补助比例不低于筹资的80%,筹资和补助标准逐步与城镇居民接轨。
  最低生活保障:完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和农村困难农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逐年上调低保标准,逐步扩大低保范围,将普惠性低保家庭节日慰问制度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低保家庭水电气及电信费用优惠、物价动态补贴等政策。加大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助残、助老等多种专项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帮助农村各类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到2015年基本消除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相对贫困人口。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到2015年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80%。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照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和农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正常调整机制。将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应保尽保、即征即保,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直接纳入城镇保障体系。
  (五)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合理布局农村教育、商贸网点、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配套服务设施,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文化教育: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尽快形成比较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和农家书屋工程,到 2015年农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入户率共达80%以上。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准定额标准。实施“农村留守学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提高办学条件和质量。实施“农村小学教学点扶持行动计划”,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大对教学点的扶持力度。推进城乡学校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医疗卫生: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有一所合格的村卫生室,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在本村内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5年,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好财政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落实好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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