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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达标乡镇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达标乡镇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35号)
各县(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达标乡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1〕19号)文件要求,经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达标乡镇公布如下:
海安县:海安镇、角斜镇、白甸镇;
如皋市:高明镇、林梓镇、常青镇、郭园镇;
如东县:苴镇、掘港镇、双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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