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重点及骨干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浙水建〔2012〕4号)
各市、县水利(水电、水务)局,各重点及骨干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201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实施“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对于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增强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我省在建和新开工重点及骨干水利工程项目多、规模大、任务重、工期紧的特点,工程防汛所面临的形势复杂等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12年在建重点及骨干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人员和工程安全,现要求如下: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建重点及骨干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把检查和督促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作为做好防汛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对本地区在建重点及骨干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督促落实,真正做到早分析、早布置、早检查、早落实,确保各在建重点及骨干水利工程在设计标准内安全度汛。对移民搬迁任务较重的水库枢纽工程,要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落实库区移民外迁工作计划,同时编制落实切实可行的库区移民人员防汛应急转移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二、各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度汛方案主要应包括度汛设计报告、度汛施工计划与措施、度汛组织保证措施及人员应急转移预案等主要内容。
2、“度汛设计报告”内容要求包括:工程概况、水文气象、导流方案、度汛标准、度汛方式、安全度汛对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含导流工程)以及针对本工程特点须提出的其他要求等。
3、“度汛施工计划与措施”内容要求包括:工程导流方式、当前形象面貌、度汛施工进度要求与施工计划安排、达到度汛要求的施工方案与保证措施以及遇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等。对防御超强台风,应根据工程区域气象条件和实际,制订、落实作业人员相应避险预案。
4、“度汛组织保证措施”内容要求包括:工程安全度汛领导机构、相应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施工期间水文、水情预报工作方案,工程抢险队伍,防汛抢险设备、物资的组织储备方案及度汛工作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