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南通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序 言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在全省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加速推进阶段,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制定好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教育事业率先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2010年,全市实现教育经费总投入86.8亿元,是“十五”期末总投入的两倍;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62.4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124%;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21.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化解基本完成,城乡同步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全面实施。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完善,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
基础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全市现有小学347所,初中193所,所有学校均建成合格学校,小学入学率、巩固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9.6%,初中毕业升学率达9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7%。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现有幼儿园374所,已建成省优质幼儿园226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6.6%。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全市现有普通高中57所,所有普通高中均成功创建省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其中四星级普通高中比例达2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区域素质教育形成特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质量处于全省领先的地位。
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全市现有五年制高职3所、中等职业学校41所,其中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8所、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9所,建成省级以上示范专业47个。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全市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3.9年。全市现有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109所,已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6个、省级社区教育培训学院4个、省级社区教育中心18个。
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阶段。全市现有普通高校6所(含高职院校),其中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所,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1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7.7%。高校现有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建设点和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由南通大学等6所高校构成的南通高校教学联合体顺利组建,教学水平实现整体提升,5所院校获得教育部本(专)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9.6%、99.9%、99.5%、99.1%、94.2%,高校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比例达56%。“十一五”期间,新增江苏省特级教师64人、市政府“园丁奖”获得者48人;全市中小学现有学科带头人186人、骨干教师314人;在通高校现有双聘院士4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1个。
教育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实现了“校校通”, 建成校园网561个,现有计算机11万余台,建有多媒体教室8200余个。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所有县(市、区)教育发展水平均基本达到教育现代化的省定标准,被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
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市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表1:“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
指 标
| “十一五”目标
| 2010年实绩
|
1.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
| 96
| 96.6
|
2.义务教育巩固率(%)
| 100
| 99.6
|
3.初中毕业升学率(%)
| 97
| 99
|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5
| 100
|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50
| 37.7
|
6.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 13.5
| 13.9
|
7.公共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 21
| 21.2
|
8.省级以上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所)
| 7
| 8
|
9.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 70
| 79
|
10.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 75
| 89
|
11.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 75
| 80
|
12.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
| 5
| 5.7
|
13.职业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 90
| 95
|
1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
| 50
|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