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深入开展安全合格班组创建。继续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和评比“星级安全合格班组”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努力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2012年底,化工企业三星“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不低于50%。对已验收达标的三星“安全合格班组”实行动态管理。鼓励班组通过开展班组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建立班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已创建达标的企业班组进行抽查,凡达不到三星“安全合格班组”标准的,取消其称号。同时,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持“三卡”上岗活动,完善修订“三卡”内容,促进从业人员熟知岗位危险危害因素,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法。
22.继续开展安全分类评估工作。将分类评估工作与创建安全标准化相结合并做好对接。扩大分类监管实施的行业领域,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继续开展“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逐步形成隐患和职业卫生监控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机制和系统评价机制。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建设成果,实现重点行业中小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全覆盖。
23.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尤其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工作编制、资金、装备投入,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察队伍、安全监察工作的全覆盖;通过开展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故报告与处理、执法检查等行为。通过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切实把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和每个企业。充分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对重点监管企业、应急救援和日常动态监督信息,通过网络实现同步传递、查阅、分析、汇总,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安全责任意识
24.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法推进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实行上岗资格制度。各级安监部门在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同时,协调工会、共青团等认真组织各项面向生产一线职工的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全市培育一批在各自行业中安全理念先进、管理水平领先的企业作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基地,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水平和实效;要强化安全培训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师资、教材、设施和考核等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安全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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