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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1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模式,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按照国家和省、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要求,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重点,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类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11年实现“双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夯实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1.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各企业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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