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严肃处理失职渎职行为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4、加大对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等案件监管力度。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6、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协办单位:州民政局(老龄办)、计生委、安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州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库尔勒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乌鲁木齐海关驻库尔勒办事处、银监局、人行巴州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烟草局,州残联、红十字会,工行巴州分行、建行巴州分行、中行巴州分行、农行巴州分行、农发行巴州分行、库尔勒城市商业银行、库尔勒农村信用社。
协办领导:金益民、艾尼瓦尔·苏来曼、黄凤随、倪辉、唐少洵、申世明、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阿不来提·肉孜、吴浩、关勇、韦猛、段小丽、瞿小玲、甫尔外、殷麦法、兰鸥、徐勇辉、郭鲁成、张胜虎、于战勇、王京龙、夏华东。
自治州副州长贾平
责任范围:对支油和协调涉油重大项目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单位:州招商局、项目办。
协办领导:周忠宇、党峰、董斌。
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张继国
责任范围:对政府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