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领导:张峰、泽尔克太、李国安、杨义晓、刘刚、葛明、沈会盼、余新民、张冰、杨正斌、李铁里、徐长征、陈军、姜华。
自治州副州长乌音山
责任范围:对全州民族宗教、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等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按照自治州“统筹城乡发展年”活动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州委2009年1号12号文件,确保组织工程和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3、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教育、医疗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协助有关领导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工作,加强我州各类报刊、出版物和演出舞台上的文章和节目审查审批力度,把好舆论导向关,严防宣传口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5、预防和纠正宣传文化口和新闻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
协办单位:州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民宗委、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广播电影电视局、体育局。
协办领导:韩建军、郭金翠、买买提明·卡德尔、卡合曼·尼亚孜、傅增堂、热西丹·肉孜、江海波、巴特尔、刘传启、高建臣。
自治州副州长麦尔丹·木盖提
责任范围:对全州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煤炭、民政、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库尔勒出入境管理、海关、烟草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按照自治州“统筹城乡发展年”活动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州委2009年1号12号文件,确保组织工程和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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