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纠风治乱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监督检查、预防纠正通信、邮政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切实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规范各类市场中介机构、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行为。
3、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4、不断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全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职务消费。强化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5、扎实做好国有企业改制、 重组和破产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
协办单位:州经贸委、交通局、国资委、邮政局、无线电管理处、盐务局,州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协办领导:濮玉东、徐军、田跃辉、丁永冰、程建中、王安民、段国昌、岳彩岩、王东、任珉。
自治州副州长马成
责任范围:对全州农业、供销、扶贫开发等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
2、认真贯彻中央《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强化对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州“统筹城乡发展年”活动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州委2009年1号12号文件,确保组织工程和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3、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改革发展年”活动成果,加大对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机补贴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纠正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