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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市就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项目

子项目

分值

目标要求

评分办法

自评分

市局

初评分

市局审定

考核分

 

(50分)

培训规划

任务分解

5

以政府或部门文件制定就业创业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具体目标和主要措施,并分解落实到街(镇)和培训机构。

有计划并分解任务的(以文件为准)得5分,否则不得分;

 

 

 

培训机构

管 理

5

有效创建就业创业培训品牌和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基地。

建立市级以上就业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在市内外有知名培训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师资队伍

建 设

5

制定师资培养计划,稳定师资队伍。

按照要求报送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师资培训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取得证书不低于报送人员5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项目

子项目

分值

目标要求

评分办法

自评分

市局

初评分

市局审定

考核分

 

(50分)

公共创业

服务机构

功能建设

10

完善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场所)功能建设,完成市下达的创业服务目标要求。

按规定报送不少于5个创业项目的得5分,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按规定开展不少于2场创业大讲坛工作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培训基础

管理工作

15

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需求调查、市场培训需求分析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和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对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有观摩教学、经验交流制度,督查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各项工作。

 

1、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并有台帐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开展市场培训需求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市培训信息系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加强辖区内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得5分,每出现一个督导不合格班级扣1分,扣完为止。

4、制定相应培训考核办法,有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记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培训日常工作开展有序并有相关资料的得2分,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培训补贴

政 策

10

县(区)财政按政策足额安排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经费,并建立就业创业培训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

当年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布。

按规定使用就业创业培训补助资金,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1、经费安排使用达到规定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向社会或在窗口公布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4、培训资金违规使用或接到有效投诉举报的,本项不得分并倒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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