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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中国环境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中国环境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县、区、市)环保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环境报》是环保部主管、我国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宣传的全国性报纸,面向我国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阶层读者,权威发布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报道国内外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的动态,传播国内外环境保护实践经验和相关知识、技术,反映公众的意见和要求,聚焦环境热点、焦点问题,监督各地环境违法行为,对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指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道路,对我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区环保新闻舆论宣传工作,中国环境报是必不可少、不可替代的新闻舆论宣传工具,做好2011年《中国环境报》的征订发行工作,对提高各级领导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意义。
  然而,我区在订阅《中国环境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根据对全区2010年征订《中国环境报》情况统计分析,个别县级环保部门既没有向本级党委政府等部门领导赠阅《中国环境报》,本单位也未订阅《中国环境报》;还有部分经济实力强、人口多、环境问题复杂的地州市及县(市)环保部门订阅《中国环境报》的数量少于经济实力弱、人口少、环境问题少的地州市及县(市)。这些现象表明有些单位领导对环保宣传工作认识还不到位,与当前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及全民关注环保的大好形势不相适应。为切实做好我区2011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环境报的新闻宣传作用
  各地环保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环保新闻宣传工作,要充分认识环境新闻宣传和新闻舆论对环保工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好《中国环境报》这个平台,宣传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和各省市区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报道本地区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报道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并反映群众的呼声,批评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要将《中国环境报》的学习宣传作为环保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大《中国环境报》的订阅工作力度,分级落实征订《中国环境报》的工作。
  二、认真落实订阅范围,确保征订数量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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