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到2015年,全市船舶工业总产值达1800亿元,其中海洋工程及特种船舶总产值达800亿元;全市船舶制造业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国12个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城市前5名。
二是出口规模稳定增长。到2015年,全市船舶产业出口交货值达600亿元,船舶及浮动结构体自营出口达35亿美元,自营出口率稳步提升,出口总量进入全国12个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城市前5名。
三是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到2015年,全市船舶产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形成10个左右有一定国际影响的自主品牌出口产品,船舶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造船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四)完善产业发展定位。根据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和《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出口基地发展目标任务,完善船舶及配套产品鼓励发展目录,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岸线、土地等资源,合理调控产业投资,推动产品转型升级,努力提高30万吨以上超大型矿砂船和原油船、超大型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液化天然气船、化学品船、滚装船、大型疏浚船舶、冰区级船舶、豪华游艇及游船、全铝合金海峡运输船、海洋资源考察船、大型物探船、测量船、超大型半潜式运输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比重,加快提升船舶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五)推进特色载体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沿江、沿海特色产业带,优化南通船舶配套工业集中区、南通海洋工程船舶装备制造工业园等集聚区发展布局,明确产业定位,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船舶产业集聚区较快发展,力争“十二五”末船舶产业园区船舶工业总产值达到全市船舶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
(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公共技术开发平台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出口产品研发投入,参与起草、制定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通过国际合作、海外并购等方式,提升研发机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以节能环保为核心的“绿色造船”技术,鼓励骨干企业、社会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共性技术研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