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通政发〔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船舶产业是南通支柱产业之一,船舶出口已成为全市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建设,有利于推动以出口为导向的南通船舶产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对促进全市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快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建设,促进南通船舶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决策部署,围绕南通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战略机遇期,大力推进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配套业出口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立足科技创新,完善支撑体系,全面提升船舶产业国际竞争力,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南通建设成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大型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和出口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转型升级、效益优先原则。大力推进船舶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船舶产业外向发展体系,以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和关键配套产品为突破口,加大“引进来”、“走出去”步伐,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船舶产业经济效益和整体发展水平。

  二是坚持量质并举、以质取胜原则。把握国际造船市场发展趋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保持船舶产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出口基地发展重心从主要追求规模和速度向更加注重质量和创新转变,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动南通船舶产业由大转强。

  三是坚持行政推动、市场引导原则。完善促进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发展政策体系,健全出口基地组织推进机制,加强与中央企业(集团)紧密合作,大力引进外资,积极扶持民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产业集聚和多元化发展,提高出口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推动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