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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千企升级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重点技术改造工程
  1.实施“五年千项”推进计划。围绕新兴产业规模发展、产业链配套完善、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节能减排降本增效、质量品牌创优、中小科技型企业成长、产业转型升级、沿海开发等重点领域,每年组织实施2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五年实施10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高起点、持续化的技术改造投入,不断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质量整体水平。建立技术改造激励机制,定期评选一批技术改造先进企业和示范项目,进行授牌表彰,引导企业走创新型、集约化、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围绕100个亿元以上新开项目和100个亿元以上竣工项目,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全力推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达产。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跟踪调度、监测分析力度,逐步建立项目建设后评估制度,形成重点项目前期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达产达效一批的良性循环。
  3.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强银政企保合作,通过多种途径鼓励银行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200项科技含量高、效益预期好、市场前景广的融资项目。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多元化投融资形成。
  (五)特色产业集聚工程
  1.壮大特色产业规模。贯彻《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创建南通市特色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1〕159号),突出产业优势明显、主导地位突出的特色产业,创建一批大型特色产业基地。结合基地特色打造和园区发展规划定位,突出基地载体优势,明确招商方向,引导各地选商引商,全力培育打造百亿级工业园区和百亿级产业集群,组织实施特色园区、示范园区、生态园区“三园同创”工程,加快全市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步伐。到2015年,建成市级特色产业基地30个,其中省级特色产业基地8个,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2个。
  2.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依托优势,突出特色,选择新材料、新能源等具有产业基础、区域空间和发展潜力的重点产业,以大项目、大企业为支撑,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规模、品牌、特色。围绕每个地区重点培育1~2个支柱型特色新兴产业基地,大力创建一批新兴产业特色基地,突出龙头企业示范和重大项目带动,加强产业配套,完善产业链,做大规模,创出特色,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3.打造特色产业载体。按照各地产业发展的定位和布局,借助已经形成的产业板块基础,结合江苏沿海开发整体布局,推动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二次创业”。加快苏通科技产业园、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锡通科技产业园等重点跨江合作园区深度开发,提升沿海前沿地区产业园区规划水平,整合现有乡镇工业园区产业资源,明确产业重点,加强产业指导,避免同质竞争。对具备条件的基地型、龙头型企业,引导建立新兴产业园,吸聚产业关联度高、配套能力强的上下游企业集中布局,建设形成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大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推动传统开发区由一般工业集中区向科技创新先导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
  4.突破重点创新园区。加快创建国家级南通高新区,发挥南通科技园、崇川科技园、如皋科技城、开发区软件园等创新园区的基础优势,努力实现国家级高新园区突破。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确定创新载体定位,迅速壮大规模,形成一批新兴产业孵化基地。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要求,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创新载体运行模式,建立健全专业性技术、投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逐步形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的完整产业链。
  (六)企业规模培育工程
  1.培育大企业大集团。跟踪监测新增长点及销售收入前100位企业发展情况,选择行业基础好、成长性强的企业重点培育,及时掌握企业(集团)运行态势,重点监测企业产品产量及价格变化、企业资金链情况,强化协调服务指导,落实优惠政策。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超过8家。
  2.鼓励企业兼并重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意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3.打造重点产业链。重点打造“10+4”重点产业链,引导配套企业向龙头骨干企业集聚发展,促进企业由小规模分散型向大规模集约型发展,推进产业链上下游整体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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