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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通政发〔201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要求,坚持以集聚区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努力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结构提优,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崇川区人民政府等25家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赵京平等96名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进取,勇于超越,争创全市服务业发展新优势,为“十二五”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度南通市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市区

  综合奖(4个)

  一等奖:崇川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通州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港闸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奖(4个)

  一等奖:港闸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通州区人民政府

  三等奖:崇川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县(市)(5个)

  一等奖:海安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启东市人民政府

  如皋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如东县人民政府

  海门市人民政府

  三、服务业工作重点镇(6个)

  一等奖:海安县海安镇

  二等奖:海安县城东镇

  如皋市长江镇

  三等奖:如皋市如城镇

  如东县掘港镇

  海门市三星镇

  四、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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