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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环保局:

  现将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函〔2011〕210号)转发给你局,望你局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加强对辖区内2家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和新疆金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严禁拆解处理企业倒卖旧家电、将旧家电回流市场,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对拆解处理企业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数量的审核,严格监控关键拆解产物(包括阴极射线管、印刷电路板、冰箱保温层材料等)的去向,防止污染环境。对拆解处理数量的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于5月2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我厅。同时,按照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当地财政和商务部门做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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