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2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12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2012年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的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全市预防、抵御火灾能力和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根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消防站(队)建设
1.推进市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
2.建成武进雪堰、横山桥、洛阳政府专职消防队;
3.建成新北孟河政府专职消防队;
4.建成溧阳南渡、社渚、天目湖、上兴政府专职消防队;
5.组建金坛、溧阳消防特勤中队;
6.依托市特勤一中队组建一支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
7.完成戚月路中队营房建设任务;
8.开工翻建常戚路中队营房;
9.完成光华路中队辅房改造任务。
二、消防装备建设
1.车辆装备建设:市区购置抢险救援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应急模块消防车、登高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水罐车各1辆,新北区购置重型泡沫车1辆,报废更新干粉车1辆;
2.抢险救援器材装备:维修、补充公安现役队已到使用期限的抢险救援器材(特别是侦检、破拆、堵漏、救生类器材);
3.常规器材装备:确保个人防护和灭火药剂等消耗性装备的维护、更新和补充。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分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70号)规定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
2.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等相关文件做好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