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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第二期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运营资质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教材为国家环保部统一印制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国家统一教材《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采用课堂授课和现场实习观摩等形式,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统一教材,统一授课,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环保部颁发资质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共计21天,其中课堂授课14天:现场实习和观摩5天,集中报到1天,考试1天。6月7日全天报到,6月8日正式上课,6月27日上午考试,下午结业典礼。

  培训地址:新疆质量宛宾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9号)

  交通路线:市区乘2路、25路、52路、153路、304路、306路、535路、701路公交车科学院站下车往科学院内走150米即到。

  总台电话:0991-3859988 3859924

  会 务 组:316房间;电话:0991-3676246

  五、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26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讲课费、餐费、实习费、教室租赁费、实习租车费、监考阅卷费、证书工本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要求及名额分配

  1、请各地、州、市环保局接此通知后,按照本通知中的“培训对象”的有关要求,通知辖区内的排污企业前来参加培训(每个参训单位至少2-3人)。并务必于5月25日-6月5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单(见附件一)传真至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传真:0991-2331734 2311725

  2、各地参训学员报到时,可将2600元培训费汇入本次培训协办单位:新疆西域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科学城支行;银行账号:65001615800050001847;行号:105881000743

  用途:培训费;报到时也可以直接交现金或者支票。

  3、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七、培训协办单位

  本次培训委托新疆西域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后勤保障并收取有关费用。

  八、培训联系人

  总负责:

  李全省 手机:13999183261 办公室:0991-233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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