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政发〔2012〕2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涌现出一大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金坛市等3个市(区)“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区)”称号,授予金坛市妇女联合会等20个单位“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朱珍娣等20名同志“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争先创优,为建设美好常州、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区)名单
金坛市
天宁区
钟楼区
附件2:
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金坛市妇女联合会
溧阳市统计局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统计局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妇联
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公安局戚墅堰分局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常州市人口计生委
常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常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