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常规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
  (二)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全面、主动公开,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主动公开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及编制说明,规范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要突出做好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事项的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四)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的特点,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因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保留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单位)负责。
  (五)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各县(区)政府在推进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要逐步推进对各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延伸,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为基层公众获取信息提供方便。
  (六)各部门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全市政府集中式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功能,认真完善本单位、本部门通过网络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随着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数量逐年增加。
  (一)各单位必须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答复”、 “一事一申请”原则,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对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立即组织人员并聘请专家进行会商,主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同时要做好举报受理和督办工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