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2012年3月底前,完成辖区燃煤锅炉调查,确定取缔和治理锅炉名单报市环保局备案。
2012年6月底前,应取缔的锅炉要关闭到位。
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牵头单位:卫滨区政府、红旗区政府、牧野区政府、凤泉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
2.卫辉市唐庄镇、辉县市孟庄镇和常村镇、新乡县小冀镇和七里营镇大气污染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卫辉市、辉县市、新乡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重点任务是:卫辉市对唐庄镇的水泥、采、碎石行业,辉县市对孟庄镇水泥、铸造等行业、常村镇耐火材料及采、碎石行业,新乡县对小冀镇、七里营镇的工业废气进行综合整治,达到环保要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辉县市孟庄镇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不低于256天。整治实施方案报市环保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2012年3月底前,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企业名单报市环保局审核备案。
2012年4月10日前,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通知书。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限期(停产)通知书要求实施治理,对逾期完不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2012年6月底前,应关闭的企业要关闭到位。
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卫辉市政府、辉县市政府、新乡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新乡供电公司。
3.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1)工作任务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完成2#发电机组脱硝工程建设,脱硝效率不低于80%;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机组脱硫工程改造,脱硫效率不低于95%;华电新乡渠东热电厂完成发电机组脱硝工程建设,脱硝效率不低于80%;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华星药厂、河南省龙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完成锅炉脱硫工程建设,脱硫效率不低于80%;所有化肥行业废气排放达到规定的环保要求,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
(2)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
2012年3月底前,对限期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通知书。
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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