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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12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新乡市2012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中原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达标排放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继续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卫河、共渠流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1)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减轻城市生活污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市区骆驼湾污水处理厂、卫辉市污水处理厂、辉县市污水处理厂、获嘉县污水处理厂、原阳县污水处理厂、延津县污水处理厂、封丘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
  贾屯污水处理厂、桥北污水处理厂、唐庄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推进小尚庄污水处理厂、贾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确保贾屯污水处理厂按期投运,进一步提高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收水率。
  (2)深化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鉴于新的更加严峻的河流断面水质形势,以河流水污染控制系统理论为依据,根据各个河流污染物输入响应关系,提出7个重点行业(造纸、化纤、印染、制药、制革、酒精、化工)工业污染源排放限值。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重点污染源进行新一轮深度治理,进一步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具体治理企业名单及要求见附件。
  通过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使卫河、共渠等海河流域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70%以上,黄河流域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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