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1〕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69号)和《2011年第10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益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简称市两型办),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按照“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市两型办负责全面统筹、谋划、协调全市“两型社会”建设中的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策划、协调筹资、指导实施、监督考核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政策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重大规划、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管理重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查具有区域性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并对其规划选址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根据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分阶段制定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筹集、管理市“两型社会”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全市的资源补偿、污染补偿和生态补偿等资金补偿方案。
(六)协调实施“两型社会”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建设重大项目以及示范性项目。
(七)负责组织专家对市“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
(八)负责宣传市“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国际、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和宣传推介;负责“两型社会”建设典型示范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