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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原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原市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坚特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方面综合施策,努力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管,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黑名单库。严格客货运车辆登记和检验,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客货运企业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二)坚持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声势。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宣传部门要在媒体持续播出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主题公益宣传广告,组织记者随警作站,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剖析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深层次原因。要在客货运场站、城市广场、农村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收费站设置宣传点,加大对“三超一疲劳”严重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宣传,在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及引发的事故。公安部门要开通110、122电话报警平台,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三)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任务。交通运输、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要对重点整治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具体负责人,确定完成时间、目标,并严格进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要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统一行动,形成高压态势。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成督导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政府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过程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全面实行责任倒查,追究驾驶人、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以及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人员的责任,对有关的责任人员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及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市“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林固平
  联系电话:0954-2084129  邮箱:guyuanjj@163.com

固原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行管理,严厉查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孩子是未来和希望,安全是第一需要”的意识,切实将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校车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建立部门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形成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协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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