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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县(区)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实施细则(五)

检查考评项目

检查考评内容

检查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方法

公安机关

消防监督

管理 “四个

水平”工作

情况

(50分)

3、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10分)。

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台账不全,扣3分;

未使用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扣5分。

信息录入不完整,一处扣1分。

实地检查,查阅文件、台账资料

4、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10分)。

未建立“网格化”排查台账,扣2分;

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扣1分;

未对社区、行政村进行排查,少1家扣0.2分,未将排查单位录入业务系统,每少1家扣0.2分;

排查社会单位、社区、农村无记录,1家扣0.5分。

实地检查,查阅文件、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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