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实施细则(四)
检查考评项目
| 检查考评内容
| 检查考评标准
| 检查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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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
火灾防控
“四项基础”
工作情况
(50分)
| 1、乡镇政府建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10分)。
| 底数不清,扣1分;每少10%,扣1分;分别抽查1个乡镇,未建立消防领导组织或消防专门机构的,每处扣1分。
| 随机抽查,查看文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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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15分)。
| 底数不清,扣1分;被抽查村庄、社区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未建立消防工作档案,未制定防火公约,未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每个扣1分。
| 查看文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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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消防标语、防火警句,向村民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基本常识。组织消防宣传活动(15分)。
| 未建立联防制度,扣1分;未张贴标语的,每个扣1分;未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扣2分。
| 查看档案、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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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城市社区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10分)。
| 底数不清,扣1分;每少10%,扣1分;
实地抽查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的,每个扣3分。
| 查阅档案,现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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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消防监督
管理 “四个
水平”工作
情况
(50分)
| 1、县级公安机关消防工作情况和“多警联勤”执法机制建设情况(15分)。
| 未建立的,扣1分;
年内未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扣1分;
未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扣2分;
每季度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少1次扣1分
县级公安机关未制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计划,扣2分;
| 查看相关文件,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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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15分)
| 县级公安机关未制定实施方案,扣2分;
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扣2分;
未对派出所“清剿火患”战役进行督查,扣2分;
未部署开展“零点”夜查行动,扣3分。
未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扣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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