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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40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自3月7日开始,对全市2011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11年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李守银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王伦、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全福和消防支队支队长吉海滨为副组长,教育、民政、住建、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二、考评内容
  此次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有:各县(区)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等。具体考评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实施。
  三、考评方法
  检查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考评对象为每个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农村、社区和社会单位。
  (一)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考评方法。听取县(区)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直接从台账中抽查单位。查阅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和工作台账。
  (二)对社会单位的考评方法。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抽查有关单位。每个县(区)随机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6家,其中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中抽4家;国家机关、易燃易爆单位等非人员密集场所中抽2家。
  (三)对农村社区的考评方法。以农村社区“四个基础”建设为主,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抽查被检查县(区)的乡镇政府1个,行政村1个,社区1个(含1个小区)。
  (四)对公安机关及消防监督机构的考评方法。对各县(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个县(区)检查1个公安机关,1个基层公安派出所。
  四、成绩评定
  检查考评实行打分制,满分为300分。其中,各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分值为200分;抽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分值为100分,累计后取平均分为“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分值。具体检查考评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考评时间
  2012年3月7日至14日,每个县(区)1天,共6天。顺序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原州区、试验区。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文件、档案台账和相关资料。此次考核成绩将作为全市2011年消防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单位成绩并通报批评。同时,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及时整改督查考评发现的问题,不断推动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维护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
  市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要选派领导或业务人员参加此次考评验收(不带车),并于3月7日上午8时30分在市行政中心南门口集合。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8995418195

  附件:1.县(区)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实施细则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评实施细则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县(区)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实施细则(一)

  考评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综合得分:

检查考评项目

检查考评内容

检查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方法

得分

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00分)

1、辖区火灾预防工作(10分)

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增幅不超过上年度的10%,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起数和财产损失超过10%的,各扣1分。

依据统计数据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10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少1家扣0.2分。

查阅有关文件台账

3、完善应急救援建设工作(10分)

至少举行1次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未开展的扣10分。

查阅有关资料

4、推动城镇消防专业规划和消防水源建设工作(30分)

1、根据县城发展速度修编消防专业规划;未修编的扣2分。

2、原州区、开发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各新建消火栓不少于5个;缺一个扣2分。

查阅档案、台账

5、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10分)

1、创建消防主题公园、消防主题广场等品牌宣传阵地不少于1个;未创建的扣3分。

2、设置不少于1块的固定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未设置的扣3分。

查阅档案、资料

6、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工作和消防特勤装备建设经费投入(30分)

1、拨付消防业务经费:原州区16万元,西吉县19万元,隆德县15万元、泾源县15万元、彭阳县15万元,试验区 10万元;少1万扣1分。

2、拨付消防特勤装备建设经费:各县(区)均为15万;少1万扣1分。

查阅文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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