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自治区驻固有关单位:
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区、市两级人大代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议案和建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共有31件,其中: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议案5件,建议21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议案和建议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对于改进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提高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做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纳入工作全局部署安排。主要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主持召开交办会进行交办,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具体承办人员;要亲自研究,专题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改进方法,规范办理工作程序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在9月20日前办理完毕区、市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对于市人大确定的5件议案,由县区牵头办理,市直配合部门要重点支持配合,并于9月20日前向市人大办和政府办报送配合办理的情况报告。在议案、建议的答复中,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自治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各承办单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室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向自治区人大代表答复。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由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文件附《固原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送达每一位代表,并抄送市人大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对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议案、建议,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