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资规划与科技科(工业招商科)。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工业布局,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申报和备案;负责市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有关工作。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综合分析并协调全市节能工业;组织实施全市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节能奖励和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参与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工作;分析工业行业能源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开展节能宣传及相关交流与合作;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六)能源科(电力科)。
负责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运行要素的供应,综合分析能源的运行情况;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煤炭、电力工业(含水电)和新能源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承担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编制并实施全市年度发用电计划;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督,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社会节约用电。
(七)交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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