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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拟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

  (十四)负责拟订轻纺、机电、冶金(含黄金)、化工、建材、电力(含水电)、医药、食品、邮政等行业的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力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调研、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接待和国有资产管理;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产业布局规划、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包装业、包装装璜印刷业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联系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对工业、信息化领域和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市国资委负责的除外)法律顾问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负责企业质量与效益运行调度与监测,指导协调做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承担市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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