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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粮食相关项目的初审、申报、验收等有关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和管理。

  (九)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后勤、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法规监督检查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处理市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承担相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

  (三)调控与统计科(储备粮管理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全市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监督实施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的建议;承担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补贴和储存安全工作;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工作;协调在益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相关工作。

  (四)行业管理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行业发展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承担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指导全行业质量、计量、市场建设、安全生产和加工统计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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