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秘书七科。
负责分管金融、旅游、政法和社会稳定副市长及相关市级领导、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八)秘书八科。
负责相关副市长和相关市级领导、副秘书长的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外称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市长热线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昼夜值班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网络建设、指导、协调工作,受理市民投诉。
(十)督查室(对外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挂建议提案科牌子)。
负责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和落实人大、政协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负责全市政务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一)核电项目办公室(对外称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益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宣传、协调、督查等工作;负责市内其他核电厂址和核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行政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办公室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办领导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3名。其中: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副秘书长6名(办公室副主任由副秘书长兼任),纪检组长1名,机关工会主席1名,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督查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核电项目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正科级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工会副主席1名、督查室副主任1名、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