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政办发〔2010〕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0〕4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0〕5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政务服务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将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和归口管理无线电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将负责全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划给市政务中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划入原由市经济合作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的职责;划入原由市卫生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原由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归口管理市地震局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工作。
(六)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编辑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