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大工程项目
(一)幼儿园建设项目。
1.以组织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年活动为重要抓手,促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年度实施2011至2013年度学前教育基本建设任务,3年内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78所,其中万秀区9所、蝶山区9所、长洲区7所、苍梧县50所、岑溪市266所、藤县27所、蒙山县10所。各县(市、区)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年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领导力量和推进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指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3年底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发改、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接,做好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在全市农村基本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其它不同类型幼儿园为辅助的农村幼儿教育新格局。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保教质量,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在提高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
2.实施市区9所公办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设施设备,扩大并优化市区公办教育资源。各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由幼儿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项目。
推进试点县工作,带动整体发展。岑溪市作为广西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县,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多渠道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幼儿园管理机制、园舍建设运作机制、经费筹措机制等机制创新实践,积极争取自治区重点扶持,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幼儿园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力争2年时间出经验、出模式、出标准、出制度,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总工程量的70%,创建至少1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到2013年,100%完成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量,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0%,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通过试点工作为我市全面铺开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工作探索方法、积累经验,将其成功经验在其他县区推广,带动我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
(三)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程。
各级政府要重视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加大投入,促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管理,加强对申报示范幼儿园评估和复评的单位进行过程性指导,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办学思想、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011至2013年,全市新增3至4所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创建3至4所自治区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增8至12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对年内被评为自治区级、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幼儿园,市政府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