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创新计划2011至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发〔2012〕3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梧州市创新计划(2011至201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梧州市创新计划(2011至2015年)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创新型梧州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按照“强基础、提能力、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全民全方位创新,为建设创新型梧州和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既要加强政府在创新计划实施中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作用,注重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又要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既要突出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市、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又要统筹兼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提供科技支撑。
(三)坚持支撑发展与提升能力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又要大力加强创新平台、园区、基地等创新载体建设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科技自身能力建设。
(四)坚持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相结合。既要加强部门间的工作集成协作,又要加强市、县(市、区)联动,充分发挥地方的作用,加强创新资源优化集成,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创新的大格局。
三、总体目标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用 5年左右的时间,围绕我市重大科技的发展需求,加快布局和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夯实基层科技创新基础,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攻克一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获取一批专利,研发一批新产品,集成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增强科技自身能力和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全社会 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与全市 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确保达到1.8%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3件,为创新型梧州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具体目标如下: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和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重点建设 2家自治区级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扶持再生资源、陶瓷等百亿元支柱产业以及我市优势产业领域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15家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15家;重点推动 3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和发展;力争 25%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产值达到 100亿元以上。
——科技支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加快实施千亿元产业科技攻关工程,攻克千亿元产业及我市再生资源、陶瓷等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新产品。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开发 130个以上工业新产品,形成一批在全区、全国有影响的产品品牌。
——科技促进农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科技重点示范县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引进、培育和推广应用20个以上农业优良品种和15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升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我市若干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集成推广应用一批节能减排、先进制造、农业种养等关键共性技术和成熟配套技术,进一步增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能力。
——产业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快推进制药集团和松脂集团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培养优势特色产业人才。完善产业研发平台和各类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培养一大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科技惠民能力明显增强。公众科学素养进一步提高,科技对公共安全、人口健康等民生领域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县(市、区)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科技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四、重点任务
(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推动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扶持,推动企业以自建、产学研合作共建等方式加快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建设自治区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我市12+3重点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公共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检测中心等专业化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孵化、检测、培训等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3.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以重点骨干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研发中心为依托,加快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培养产业创新人才,带动中小企业开展产品和技术创新。
4.实施创新方法进企业行动。针对企业技术创新需求,重点选择 8至10家企业开展创新方法培训,推进创新方法在企业应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中的实际问题。到 2015年,重点建设完善5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 15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幅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基本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5. 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十二五”期间我市工业发展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工业经济总量继续位于全区前列。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开展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研发与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推广绿色环保技术的应用成果,为梧州经济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工程。
1.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建立自治区级高新区。推动高新区成为人才、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提升高新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发展壮大再生有色金属、中医药、食品、林产林化、船舶机械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
2.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科技企业服务中心,完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提高孵化能力,加速科技企业成长。
3.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依托科技服务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服务条件,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一批科技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体系建设,重点选择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信息化深化应用试点示范。围绕有色金属、船舶机械等特色和支柱产业,搭建产业信息化共性综合应用平台,开展信息化产业示范,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开展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示范城市建设,带动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到 2015年,自治区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达到 17家。
(三)科技兴农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围绕粮食、桑蚕、砂糖桔、六堡茶、澳洲坚果、木薯、良种高脂松、油茶、花卉、柑桔、江河养殖、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研究开发、转化、推广一批农业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加强特色产业专业乡(镇)、村(屯)建设,通过现代农业要素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加快培育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围绕我市六堡茶、蚕桑、中草药、三黄鸡等特色优势农业领域,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其开展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3.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完善和提升我市农业科技孵化器建设、继续深化和拓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提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逐步建立新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4.大力推进农村信息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自治区“三农网”、“农信通”和“966118”科技服务热线等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综合平台,提高市级、县级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和乡(镇)、村(屯)信息服务站点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农村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形成协调联动的市、县、乡、村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远程教育等形式多样的专家智能咨询服务平台,支持对重点农业产品产业链全程管理和科技服务的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实现良种化、机械化、精准化和专业化。到 2015年,力争2个县列入自治区农业产业科技重点示范县(市、区),建设3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引进、培育和推广应用一批农业优良品种和高效、绿色环保技术,农业信息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四)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加强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科技领军人才专项工程。落实“自治区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梧州市西江经济首席专家”等制度,制定完善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养的聘用、管理、保障和激励机制。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攻关等需求,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领军人才承担我市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选择一批有一定技术优势的创新团队,根据产业和学科发展需求,实施合同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制度,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梧州学院、梧州职业学院等院所的科研力量,努力培养现代工业创新人才。到2015年,培养造就10至15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10个以上科技创新团队。
2.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制度,开展农技人员和农民科技培训,提高科技入户率。加强星火培训学校等培训基地建设,发展农村远程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农民转移就业技术、职业技能等培训,培养一批种养技术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
3.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引导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农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探索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和农村的长效机制。到 2015年,重点选派 100名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试点示范,培训和培养一大批产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一支产业创新人才队伍,为市、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工程。
1.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整合现有技术转移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平台的科技资源,重点搭建成果转化交流交易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成果策划、包装、推介能力,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信息、法律、金融等服务。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中试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成果的中试和产业化。
2.加强科技成果集成应用及推广示范。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向企业、农村转移转化,重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开展产业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在产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到 2015年,重点完善建设 1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 2至3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组织实施 5至1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集成应用示范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辐射带动企业创新发展。
(六)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1.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创新方法进百企和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导入萃智理论,为解决企业开发新产品实际问题提供理论和方法,大幅度增加我市发明专利拥有量。强化各类财政资助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提高科技项目发明专利产出率。构建产业专利联盟,支撑重点优势产业发展。组织专利转化推广活动,选择、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广阔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与产业化。
2.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增强专利创造运用主体的创造能力,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至3家,争取有一个县(市、区)列入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
3.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通过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发展壮大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十二五”期间,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力争达到 25%以上,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七)科技惠民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积极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加大技术与良种的推广应用,普及和应用最新优秀科技成果,鼓励多种形式的科普作品创新创作,加快建立一批能产生创新示范作用的科普基地、科技示范村。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向公众普及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等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
2.开展科技富民强县试点示范。组织开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实施一批科技富民强县项目,加强基层科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科技基础条件,提升市、县(市、区)科技服务能力。以科技为支撑,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
3.开展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示范。重点推动农村改水改厕文明生活、社区清洁环境、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加快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及集成应用。
5.加强社会管理科技创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公共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强警示范,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和应用,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技综合应用示范和疾病防治技术集成示范,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技术保障体系,提高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到2015年,建设科普示范村2个、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6个、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10个、科技富民强县示范项目2个,养生保健技术示范县(市、区)2个,市、县(市、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成果广泛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工作部署
(一)部门职责分工。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农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林业局、国资委、质监局、统计局、科协、水产畜牧兽医局、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加强集成联动和资源整合,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合力。
市科技局负责创新计划的宏观管理与统筹协调,牵头制定创新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指导各县实施创新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安排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市统筹推进重点项目、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工信委负责指导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研发机构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业重大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市教育局负责引导高校与地方、企业建立紧密的科技合作关系;指导职业教育发展,培养产业技能人才。
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安排的创新计划项目预算审核、资金使用的监督等。
市人社局负责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创新团队的建设等,制定完善激励人才的工资、福利等相关政策。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业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农业新产品开发,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名牌产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新技术集成、新品种应用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建设;组织农民职业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污染物减排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
市国资委负责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技术创新,建立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科技创新的考核制度。
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创新计划统计监测体系,做好创新计划实施统计监测工作。
市科协负责调动所属部门、学会组织和广大会员主动参与创新计划实施,组织开展创新方法的培训、推广、应用以及经常化、群众化和社会化的科普活动。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市住建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专项工作和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或协同配合。
(二)各县(市、区)职责与分工。
各县(市、区)要根据我市创新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的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点和工作切入点。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本地特色优势产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构造和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和能力提升项目。做好本地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工作。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创新实施。
加强对创新计划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创新计划实施协调小组,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科技资源,推进科技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各级政府要把组织实施创新计划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创新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量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实施创新计划的责任制度。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创新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创新专项资金,设立市、县(市、区)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创新计划的支持力度,确保创新计划工作和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各种政策的调控作用,加快落实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主体,鼓励企业从生产成本或利润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大对创新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的经费投入。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风险资本、私募股权资本及民间资本等各种资金支持科技创新。
(三)强化集成联动,形成创新合力。
加强创新计划的综合协调,健全和完善创新计划实施协调机制,建立梧州市创新计划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 2次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协调推进创新计划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厅市、局县会商,加强部门之间、梧州市与县(市、区)之间的集成联动,形成合力。促进梧州学院、梧州职业学院与我市现代工业产业对接,开设相应的专业,共同推进创新计划的实施。
(四)扩大合作交流,促进创新发展。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区内外、泛北部湾、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的科技合作,大力拓展与东盟的科技合作,扩大与区内外大院大所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大力开拓和构建对外开放合作的渠道和平台,加强先进技术、人才、项目、资金和管理的引进,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创新水平。
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校(院)地、校(院)企科技合作,引导高校、院所智力资源向市、县(市、区)和企业转移。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设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平台。大力引导和支持校(院)地、校(院)企共建创新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六)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创新绩效。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技宏观协调机制,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创新计划的宣传。
附件:1.梧州市创新计划(2011至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2.梧州市创新计划(2011至2015年)各县(市、区)任务分解表
3.梧州市创新计划(2011至2015年)年度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梧州市创新计划(2011至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重点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部门
| 参与部门
| 参与县(市、区)
|
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 (一)推动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
| 市工信委、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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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 市工信委
| 市科技局、发改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三)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资委、总工会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四)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业局、林业局、国资委、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五)实施创新方法进百企行动计划
| 市科协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国资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工程
| (一)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等
|
|
(二)加强企业孵化器建设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委、环保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四)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 市工信委、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三、科技兴农能力提升工程
| (一)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 市科技局、农业局
|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林业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二)加快培育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
| 市农业局
| 市工信委、科技局、林业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三)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 市农业局、科技局
| 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四)大力推进农村信息技术的应用
| 市科技局、农业局
| 市工信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五)建设良种培育中心
| 市科技局、农业局
| 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六)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 市科技局、农业局
| 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四、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 (一)加强工业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 市人社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 市农业局
| 市科技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三)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人社局、农业局、国资委、科协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工程
| (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 市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业局、林业局、人社局、卫生局、环保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科协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集成应用及推广示范
| 市科技局、工信委
| 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六、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 (一)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国资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二)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 市知识产权局、工信委
| 市科技局、国资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三)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科技局、工信委、国资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 市质监局
| 市知识产权局、工信委、国资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七、科技惠民能力提升工程
| (一)加强科学技术普及
| 市科技局、科协
| 市工信委、农业局、卫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二)开展科技富民强县试点示范
| 市科技局
| 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三)组织开展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示范
| 市农业局、科技局
| 市工信委、住建委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四)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 市环保局、科技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农业局、住建委、水产畜牧兽医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
(五)加强社会管理科技创新
| 市科技局
| 市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食品和药品监管局等
| 各县(市、区)共同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