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场体系建设科。
负责拟订全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及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和二手车评估机构工作的监管,负责老旧汽车更新、补贴工作;承担市商品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汽车更新报废回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市场秩序科(市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牲畜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外经科(市境外劳务合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组织外经贸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省商务厅和市政府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和管理外经项目的设备出口,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负责研究国家和省有关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对全市加工贸易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承办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训、“三资”企业等外经贸因公出国(境)任务初审;负责全市外经工作和加工贸易进出口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外贸科。
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工作;研究和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组织协调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促进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年度计划,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负责出口品牌培育工作;研究促进市内企业进口的政策措施,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在市内涉案企业的损害调查,配合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件的调查应诉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有关世贸组织知识的咨询、宣传和培训工作;研究协调外贸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直外贸企业进行改革;指导协调以益阳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负责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省商务厅、市政府举办的对外贸易促销活动。
(七)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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