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配合国家和省商务部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在市内涉案企业的产业损害调查;配合、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案件的调查应诉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有关世贸组织知识的咨询、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外经项目的设备出口;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负责承办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训、“三资”企业等外经贸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初审。
(十)研究国家和省有关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拟订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对全市加工贸易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省商务厅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益阳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开展内部审计;负责申报和管理国家和省外经外贸、内贸流通项目资金;研究协调外贸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直外贸企业进行改革。
(十三)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调研、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接待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研究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拟订全市内外贸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法制工作;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市场运行调节科(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商品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的市场调控、储备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工作;指导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工作;负责全市酒类商品生产流通和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茧丝绸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全市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研究和推广新型贸易方式;指导协调以益阳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内贸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和省商务厅举办的内贸促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