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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连凯跃(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辉南(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吴若昊(市住建局副局长)、林勉勉(市监察局副局长)、彭 仲(市发改局副局长)、范振学(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刘斗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小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住房科科长丁有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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