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
(新国土资发〔2010〕16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实际,现就2010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拓宽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监督渠道,创新民主评议方式,建立健全民主评议长效机制,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准则,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通过民主评议,促使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为自治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今年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系统、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履责不依法、执法不公正和为民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使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群众的诉求渠道更加通畅,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态度进一步端正,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二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国土资源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三要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作风建设贯穿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四要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与综合测评相结合;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