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京国资办发〔2012〕2号)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19号)的规定,所出资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国资委报告上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并填报《市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年度统计表》。为做好201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统计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统计基本情况
2011年,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2010年度知识产权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部分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三到位,并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资产进行管理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总量有所增加,北汽福田和京东方集团年度申请专利数量均
超过1千件,被北京市授予年度专利千件企业铭牌。但也有部分企业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未落实,缺乏专利管理、研发、奖励和保护等相关制度,专利申请和保有量增长缓慢,专利申请、授权及许可使用亟待规范。
二、2011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报告内容
1.《市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年度统计表》。该表统计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表格可从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bjgzw.gov.cn)“通知通告”栏“表格下载”处下载。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知识产权拥有情况、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和2012年知识产权工作思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