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关于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关于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的意见
为恢复我市水稻种植规模、做大做强水稻产业,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做好全市水稻产业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稻是我市种植规模仅次于玉米的粮食作物,水稻产业已经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产业。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种植规模下降较大。历史上,我市水稻种植面积最高达到130万亩以上。2010年,我市水稻种植面积95万亩,减少了35万亩。主要原因是:水源工程年久失修和配套不足,部分工程不能发挥设计效能,导致灌溉面积下降;在工资性收入日益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水稻生产用工量大、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部分农民、特别是城镇郊区的农民从事水稻生产的积极性有所下降,为了增加收入从事二、三产业,将水田改成比较省工、省力的旱田。同时,工业和城镇建设占地也不同程度地造成水田面积减少。二是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较低。2010年,我市水稻生产机插率20%、机收率67.9%,与先进地区差距较大,特别是水稻机插秧已经成为全程机械化的瓶颈。三是加工能力低,品牌效应差。整体上,我市现有的稻米加工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大型龙头加工企业,而且产品知名度低,“铁岭大米”没有“盘锦大米”、黑龙江“五常大米”的名牌效应。四是2009年和2010年的大旱和大涝再一次证明水田是旱涝保收的高产作物。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特别重视水稻的生产和供给,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水稻生产的政策措施。因此,扩大水稻生产规模、壮大水稻产业,不仅事关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大局也十分重要。今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水利的改革和发展,又为我们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恢复我市水稻种植规模提供了大好的政策机遇。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抓住国家政策扶持和稻米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价格上升的多方面机遇,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恢复水稻生产规模、壮大水稻产业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农业工作,摆上日程,制定规划,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