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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厅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新环老干发〔2011〕290号)


直属各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做好厅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使离退休干部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结合厅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关于做好环保厅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环保厅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做好厅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使离退休干部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现结合厅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老干部局(处)长视频会议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教育活动,以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各族离退休干部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力所能及的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亲情服务,狠抓细节管理,树立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一切从老干部的实际需要出发,实行“代取代缴代办”为主要内容的全程代办服务,尽最大努力提供个性化、亲情化服务,千方百计为老干部排忧解难。

  2、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将爱心细心和耐心融入并体现到各项服务当中,结合老干部的身体与心理特点以及对新知识、新信息的需求,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他们讲授保健、维权、旅游、应急、书画、电脑等方面的知识,及时向他们通报老年人上当受骗的警示教育,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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