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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2〕20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市区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市区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面貌三年大提升”目标,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符合改超市(以下简称“农改超”)条件的农贸市场实施“农改超”。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洛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求,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总体要求,以各城市区为主,积极稳妥地将菜篮子商品流通逐步由以农贸市场为主经营过渡到以超市为主经营,实现传统农贸市场向连锁超市的转型升级,使菜篮子工程与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城市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农改超”规划与洛阳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十二五”商业网点规划相衔接;

  2. 坚持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3. 坚持规划的连续性与实施的可行性相统一;

  4. 坚持大中小、高档与一般、新建与改造相结合;

  5. 坚持规划先行、严格标准、提升档次与以人为本、科学布局、便民利民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

  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三年内基本完成“农改超”。

  具体安排:2012年基本完成总目标的20%;2013年基本完成总目标的30%;2014年基本完成总目标的50%。

  四、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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